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厂房租赁合同有效性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4-11-20 04:09)     点击:644

  

  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建设部颁发的《城市房屋管理办法》 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:

  (一)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;

  (二)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、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;

  (三)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;

  (四)权属有争议的;

  (五)属于违法建筑的;

  (六)不符合安全标准的;

  (七)已抵押,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;

  (八)不符合公安、环保、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;

  (九)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。

  因此,我认为已经违反了法规,初步可以认为是无效合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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