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的来讲不太安全。因为与房东签订合同,即使后来发生纠纷,是你和房东之间的纠纷,如果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,则变成了你和出租人以外的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了,中介要是跑了的话,你的维权将相当困难。所以,原则上不希望你与中介签订收取房租的合同,尤其是年付两万以上的合同。
如果你觉得租金可以接收,确实想和中介签订合同,最好是:
要求房东到场,要求签订一份三方的协议,即房东依然是出租方,你是承租方,中介公司是代收房租方。合同依然是一般的承租合同,只是三方都同意房租由出租方委托中介代收。
如果出租方不到场的话,建议你不要签订合同。因为中介公司给你看的都是复印件,根本无法判断真假。
一年两万块钱租金,相信出租人无论在外地什么地方,都可以到场的。如果不来,那就多少有问题了。请慎重。
回答时间:2012-04-11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