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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?
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?我们小区的保安(我亲戚)在上班时,一个没有车位证的业主要进大门,保安询问了一句:什么时候出来?”业主冲下车把保安打了,并扬言:以后看到我的车就赶紧给我开门。在打架过程中,业主使用利器(也许是车钥匙)插到保安的额头上,致使保安轻微伤,缝了9针,胸骨挫伤。在打架的过程中,保安也有反抗,所以业主脖子上有抓痕。后来围观群众报警。 有监控记录下来事情发生过程。 派出所先是把业主扣了起来,但说24小时后要放人,后来又说是两方打架斗殴。我们非常不能理解,明明是业主耍威风,随意殴打他人,实施暴力,以达到他随意进车的目的,怀疑业主给派出所上菜,我们该怎么办?
地区:河南-郑州 分类:民事法律-人身损害 提问时间:2012-11-13 14:52:26
提问者:ASK1352789143bkg
 
刘建
刘建律师
河南 郑州
4000-110-148
故意伤害肯定够不上,必须要轻伤以上。寻隙滋事罪是一个口袋罪,相当于过去的流氓罪,什么都可以装进去。所以,是否构成要看公安机关了。但有一点,构成轻微伤了就构成治安处罚了,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业主行政拘留和罚款。
回答时间:2012-11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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