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能保住我出资买的房子吗五年前父亲单位要盖房子,父母亲不要,问我跟我哥谁要,我哥说他已贷款买房每月要还贷款,表示不要。我就掏了全部房款买下了房子,说好房子归我,我母亲也写下字据证明此房的全部房款是我出的,并声明此房所有权归我所有,当时我哥也无异议,也再我母亲写的字据上写下此房于他无关的字据,并签了名字。这里要说明一下,当时我父亲脑血栓,右半边瘫痪,无法签字,但脑子很清楚,所以字据上没我父亲的签字,正是因为这样,才要求我哥签字声明此房于他无关。现在房子盖好了,可父母亲也过世了,父亲单位在我去领钥匙时要求我和我哥都到场签字。我哥说他对此房有继承权,,要求分一半房产[当时买房30多万,现在值80多万],或者把父母亲买的新房子给他,要不不去签字,并要我给他写下字据申明他对我以父亲名义买的房子有继承权,在我拿到房产证后,他才没继承权,并把父母亲在世时买的新房过户到他的名下,由他一人继承,说是每人继承一套房子,这里要说明一下,无论哪一套房他都没出一分钱。请问我当时在他不要的情况下买下此房,并装修,现在房子增值了,我哥说他拥有一半,是这样吗?我能多得份额吗?还有就是此房到现在也没有房产证,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办,我哥说如我不答应他,到时办房产证时他不会去签字,并起诉我,要求继承父母亲的房子。他说法律是这样规定的,是父亲的名字,就算我出的全部房款,房子也不归我所有,还说他就是写下此房与他无关的字据法律也不会认可,因为没有公证,也没写几号楼几单元,是废纸一张。请问是这样吗,如果是这样,我能多得份额吗?我哥当时在我母亲的签字申明中也签了字,并写了”此房于本人无关“几个字,难道法律认为不算数吗? |